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校园安全
1、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
2、严禁在学校传播宗教思想、发展教徒;严禁在学校设立宗教活动场所、举行宗教活动;严禁师生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 严禁师生在校内外参加或组织参加宗教活动;严禁穿戴宗教服饰、佩戴宗教标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在宗教院校以外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传教、举行宗教活动、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
3、严禁使用网络“翻墙”软件,非法访问境外网站。
4、未经学校批准,不得在校外租房或居住。未经学校批准不得擅自离校。学生若擅自离校发生意外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5、未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活动。在校期间禁止私自外出旅游。夜间勿独自外出,避免到偏僻地方散步。
6、严禁随意扒拆、变动和翻越围墙、围栏。行经施工地点应绕道而行,勿停留观望。发现校内不安全因素,立即向学校反映。
7、校园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放孔明灯,禁止高空抛物。
8、校园内禁止张贴各类广告。禁止流动商贩和学生组织的经商活动。未经学工部和后勤处、保卫处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邀请外单位或个人在校内举办产品促销和销售活动。
9、禁止携带宠物进入校园或在校园内遛放,严禁学生在宿舍饲养宠物,校园内不准饲养家禽污染环境卫生。
10、严禁私藏或携带管制刀具(超过 15CM 的水果刀,尖头刀具,开刃刀具等)及其他危险、违禁物品进校园(易燃类、易爆类、有毒类、毒品类等)。严禁将实验室内实验器具、实验物品等带出实验室。
11、严禁聚众酗酒、赌博、打架滋事,杜绝校园欺凌及不文明行为。
12、严禁因突然停电在宿舍起哄大喊大叫,影响他人休息以及造成不良影响。
13、学生在参加各种体育活动时,要注意安全保护,合理使用运动器械,避免运动损伤。
二、防火灾
(一)防火灾-宿舍篇
1、学生宿舍内不得私自外接任何线路。不准使用违规电器或同时使用多个电器,以免过载,影响安全。电器使用完毕后立即拔除插头。违规电器包括:各种炉、锅、壶;>800W 的电吹风;各种发热类电器:烘衣烘鞋的烘干机、暖脚器、电热毯;洗衣机、电冰箱。
2、若发现宿舍内线路、灯具或插座损坏或用电不正常状况时,应立即报请宿管科维修,严禁私自拆修。
3、禁止使用湿手接触带电开关或者电器。插座与电线均应保持干燥,不可与水、火、尖锐物接近或碰撞。
4、不得将电线或排插牵到床上,不得在床上使用任何电器。
5、不得在宿舍吸烟、点蜡烛、点蚊香,宿舍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特别是汽油、酒精、固体酒精等),不得使用明火和焚烧物品。
6、本人不在场、中途停电、移动电器时一定要关闭电源, 必须使用符合国家安全规定并带开关按钮的排插,做到人走电断。
7、严禁堵塞室内通道,勿悬挂桌帘。
(二)防火灾-校园篇
1、禁止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使用明火或乱扔烟头。
2、勿在教室、宿舍、通道出口等地堆积杂物,保持安全通道畅通。
3、校园内消防器材要定期保养检查,及时更换老旧消防器材。
4、加强巡查检查,及时消除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安全隐患问题。
(三)防火灾-教室篇
1、不在教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按照操作规则使用电子教具,勿违规乱接。
3、及时更换老化电线线路,防止出现短路问题。
4、注意用电安全,使用大功率电器要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经常检查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情况,电器用完关闭电源,拔下插头。
5、勿在教室门口逗留、打闹,保证教室门口通道畅通。
(四)防火灾-实验室篇
1、遵守实验室安全操作规范,在教师指导下使用实验室设备,防止因不规范操作引发火灾。
2、使用仪器设备前,认真检查电源、管线、火源、辅助仪器设备的情况。
3、实验室操作结束后,应关闭仪器设备,将物品回归原位。
4、控制实验室化学物品的存储量,不要存放大量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
5、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做到人走电断。
(五)防火灾-逃生篇
1、初期火灾阶段,若火势不大,可以根据情况,用灭火器材扑灭火焰。
2、如遇大火,应保持镇静,不要跟从人流乱冲乱撞,若通道被烟火封阻应背向烟火方向逃离,并及时拨打 119 火警电话。
3、火灾发生时,应第一时间逃离,不要因顾及贵重物品而浪费宝贵逃生时间。
4、若被困室内,可在阳台,窗口等易被人发现的地方,大声呼喊、敲击东西或者晃动鲜艳的衣物,发出求救信号。
5、如身边有防烟面罩要立即佩戴,若没有可用湿毛巾或打湿的衣物捂住口鼻,沿安全通道有序撤离。
6、若无法从宿舍逃出,应关紧大门,用湿毛巾、湿布等塞住门缝,在室内等待救援。
7、身上着火时,千万不要奔跑,可就地打滚或者用厚重的衣物压灭火苗。
8、发生火灾时,不可乘坐电梯逃生,千万不要盲目跳楼。
三、防溺水
1、禁止私自在江河、湖泊、渠道游泳或洗澡。
2、在游泳池内游泳,须量力而行,不可游太远或太久,以免造成险情。
3、太饥、太饱及身心状况不佳者不宜参加集体组织的游泳活动,以防虚脱、痉挛。
四、防盗窃
1、宿舍内贵重财物要锁在柜橱内,不要存放大量现金,离人时切记锁门,非学习用之贵重物品不要带到学校。
2、重要证件、贵重物品及零花钱尽量随身携带。如果发现存折、信用卡、汇款单被盗、手机遗失等,应尽快到银行挂失, 并及时联系第三方公司冻结相关账户。
3、不带陌生人进入宿舍,不留宿外人,出门时要关好门窗。寝室门钥匙不得交于他人,毕业离校时必须将寝室门钥匙交回宿管中心。
4、排队就餐,人多拥挤时,要将背包放在身前,贵重物品放在内侧口袋,不要用背包占座,谨防丢失。
5、教室上完课或课间休息时,要把贵重物品随身带走,不给坏人可乘之机。图书馆看书自习,贵重物品勿离开视线,中途离开时,物品随身带走或交由同学看管。
6、操场运动时,衣物、背包千万不要放到球场边,要在自己视线范围内或有人看管;外出游玩时,停车必须上锁,最好放在监控探头下。
五、饮食安全
1、养成良好的饮食及卫生习惯,饭前、便后要洗手。
2、选择新鲜安全的食品、购买时要注意查看是否过保质期等,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
3、不到没有卫生许可证的小摊贩购买饮食。
4、生吃蔬菜瓜果前要彻底清洁,尽量不吃剩菜。
5、饮用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不喝生水或者不洁净的水。
6、不随便接受邀约或食用他人提供的饮料或食物。
7、提倡体育锻炼,增强身体免疫。
六、交通安全
1、不走车行道,不闯红灯。不搭乘陌生人的便车,不途中拦车、扒车,以免发生危险或受骗。
2、校园内不得练习驾驶机动车;校内严禁车辆超速行驶、乱停乱放,严禁在教学区鸣笛。
3、外来车辆(探亲访友、联系工作、参观游玩、拍摄、送气、送煤、送水、维修等)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校园。进入校园的车辆不准超速行驶,不准随意停放。严禁无牌无证的摩托车
(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进入校园。
4、严禁电动自行车进入室内,应当在规定的非机动车停放点停放;严禁将车载蓄电池取下带回室内充电,严禁私拉电线充电,应在充电棚或户外充电桩上充电,并使用符合规范的充电器。
七、网络诈骗
1、严禁冒充公检法、电信部门的工作人员和部门电话以事主电话欠费、查收法院传票、包裹单等借口诱骗事主回电咨询,然后以事主个人信息泄露,银行账户涉嫌洗钱、毒品犯罪或需要调查等为由,要求事主将银行存款转至对方提供的所谓“安全账户”审查为由实施诈骗。
2、严禁利用网络通讯,“QQ”等即时文字、视频聊天工具,通过植入木马或者病毒事先盗取事主个人信息和视频片段,然后冒充事主本人向网络好友借钱的手段诈骗。
3、严禁以手机通话中故意让事主“猜猜我是谁”套取信任, 然后冒充熟人、好友谎称在外地出事被公安机关抓获急需用钱交纳罚款的方式诈骗事主钱财。
4、严禁利用微博、博客、论坛、游戏、QQ、邮箱等网络空间发布虚假中奖信息,然后以交纳税金、手续费等借口诈骗。
5、严禁采取网络钓鱼手段,发布虚假购物、票务等网页, 以低价引诱事主网上购买,然后利用虚假网络支付平台等手段划转事主网上银行账户资金进行诈骗。
6、严禁利用短信、电话、网页等发布、提供所谓内部信息可以短期暴利的博彩信息、股票“内幕交易信息”等为诱饵的诈骗。
7、严禁通过拨打电话虚构亲人出车祸、绑架事主家人或者以短信冒充黑恶人员敲诈的诈骗。
8、严禁通过非法手段事先获取事主资料,然后通过固定电话、手机或者短信冒充车管所、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以“办理汽车、摩托车、农用车购置税或者教育退费”为名诈骗。
9、严禁群发汇款账号进行诈骗。内容通常为:“请把钱汇到......银行就可以了,户名 ”。
10、严禁利用微信的“摇一摇”漂流瓶、LBS 功能,实施诈骗或线下衍生犯罪。
11、严禁利用各种手段诱骗进行第三方平台高利贷犯罪。
12、不出借个人重要证件及信息。
八、处罚
1、学生违犯上述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的,学校将予以批评教育、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者,将追究肇事者的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因学生本人违犯上述规定给自己带来人身或财产损害的, 责任自负。
3、本规定自二○二四年三月二十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