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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4-01-08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充分发挥专业教师在学分制管理的指导作用,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建设,学校决定实施本科生学业导师制。根据《荆楚理工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管理办法》,经济与管理学院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遴选与聘任

(一)学业导师遴选对象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奉献精神,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关心学生成长成才。

2.了解本专业的社会需求和学校教学政策,熟悉本专业的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了解选课、考试、学籍等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方面的规定。

3.拥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合理的知识结构,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一定的科研能力,具有较强的专业指导能力。

4.原则上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二)学业导师从本学院专任教师中选聘。经其所在部门同意后,也可以跨部门从其他学院、管理部门等相关人员中选聘。

(三)大一大二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全员配备学业导师,按行政配备学业导师指导人数原则上为15-20人,50人及以上班级学业导师不得少于3人;大三及以上本科生根据个性化发展需求,有选择性针对性的配备学业导师进行拔尖创新培养,指导人数不得低于5人,不得高于20人学业导师聘任后原则上不予调整,指导周期内若有特殊原因,经导师本人或学生书面申请、学院批准,可调换导师。

(四)学业导师选聘工作由教研办协商学工办实施,选聘结束后学院应及时报送选聘结果及其所指导学生的详细名单至教务处备案。

二、职责与要求

(一)学业导师主要职责

1.做好学生专业思想教育。围绕专业培养目标、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及就业方向等内容对学生进行教育,帮助学生了解专业内容和要求,增强专业自信心,培养专业学习兴趣。

2.指导学生制定学业规划。根据学生的学习基础、学科偏好和个性特点,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选择专业发展目标、制定学习计划,帮助学生确立考研、就业、创业或出国留学的发展目标。

3.指导学生专业学习。了解学生学分修读情况,指导学生选课,帮助学生完善符合自身特点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结构体系;介绍专业方面的最新动态、学科理论和实务的新变化;指导学生见习、实习。

4.做好学生考研教育指导。介绍考研形势与政策,注重学生考研引导与规划,夯实考研思想基础;强化专业学习与培养,科学进行复习指导,提升考研成效;将考研教育贯穿学业规划始终,营造浓厚的考研氛围。

5.指导学生进行科学研究和创新创业实践。在学生参与科研训练、学科竞赛、创新创业活动等方面做好指导工作;发掘学生科研潜力,为有志继续深造的学生提供方向指导;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提升创新创业能力。

6.做好学困生指导帮扶工作。帮助学习困难学生分析存在的问题,深入了解情况,指导其不断改进;做好学业预警学生的转化工作,帮助学生制订修读计划,引导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7.引导学生养成认真务实的学风和良好的学习习惯。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指导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学业导师还应帮助学生尽快适应大学的学习模式和节奏,顺利完成角色转变。

(二)学业导师应主动履行职责,利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方式,加强对学生学习的过程指导,帮助学生成长成才。指导工作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学期集中指导不少于3次,分散指导根据具体情况实施,每位学生每学期的一对一指导不少于1次。学业导师需在每学期末,提交一份学期导师工作总结(附工作资料和照片)。

三、培训与考核

(一)结合导师的工作特点和工作要求,学业导师上岗前和在岗时,应积极参加学院和学校组织的相关培训,有针对性地进行岗位学习首次担任学业导师的教职人员,应该参加学校组织的岗前培训。

(二)学院每学期对学业导师工作进行考评,考评不合格不履行导师职责的及时更换;因外出进修等原因导致一学期及以上时间不能履职,原则上应予以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严重失职的应追究当事人责任立即更换。

(三)学业导师按学年考核,考核工作由学院根据学校学业导师考核相关要求组织实施,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四)学院对工作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学业导师给予表彰,授予优秀学业导师称号。其中学业导师所指导的毕业年级学生15%以上升学且升学人数不少于2人,可直接推荐为学院优秀学业导师

(五)符合导师资格的教师均有义务承担本科生学业指导工作,受学院指派后不履行学业导师义务的教师,年度考核不得为优秀。被评为优秀学业导师的教师,在岗位评聘、职称评审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学业导师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当年人事考核不得为优秀,并取消学业导师资格,职称评审延迟一年,两年内不得申请公派出国或校外进修。

(六)学业导师奖励绩效由学院根据考核结果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统筹分配。其他指导学生所必需的工作经费,根据具体工作内容在教学经费或学生工作经费中开支。

附件:1.经济与管理学院学业导师学期指导计划

2.经济与管理学院学业导师指导记录

3.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学期小结

4.经济与管理学院学业导师年度指导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