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院领导班子的工作程序,明确职责和权限,搞好协调和配合,提高工作效率和决策水平,促进集体领导的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党总支委员会是总支委员为研究涉及学院全局的重大问题和总支日常重要工作而定期召开的会议。总支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要临时召集。总支委员会由书记或副书记主持,须有超过半数的委员参加方可开会,半数以上委员通过才能形成决议。总支委员会可召开扩大会议,邀请院行政领导和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参加,对学院重要问题进行议事决策。
党总支委员会的议事内容主要有:
1、讨论学校党委的决定、指示、工作部署的贯彻执行意见和措施;
2、研究学院党总支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问题,讨论学院党总支的计划、总结和工作报告;
3、研究并指导各党支部的具体工作;
4、听取各党支部学年工作计划、总结,以及有关重要问题的汇报反映;
5、定期分析师生思想状况,研究学院政治工作、群众工作、学生工作、统战工作、纪检工作等方面的问题,制定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的工作部署和实施措施;
6、研究讨论党员组织发展工作,分析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状况,审核发展程序,考察、批准新党员;
7、讨论通过党支部书记、委员的选举任免事项,积极进行后备班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
8、需要提交党总支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
党总支委员会的议题和开会日期要提前通知与会人员。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会议形成的决议由分管书记和委员负责督促检查与落实。
会议内容和议决事项要做好记录。会后由学院党总支和学院行政共同做好有关决定的督促、检查与落实。
此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自2008年10月1日起执行。
经济与管理学院党总支
2008年9月